一、依據:
- 國民教育法、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師資培育法及各施行細則。
-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。
-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。
-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。
- 雲林縣政府中華民國112年7月14日府教學二字第1122433297號函辦理。
二、甄選名額、聘期及工作內容:
(一)甄選類別及名額:(名額以教育主管機關核定員額為依據)
1.
科別 | 名額及聘期 | 專長需求 | 備取 | 備註 |
國小普通班專任輔導員 | 專輔代理教師1名 (聘期112年8月01日至113年7月31日) | 輔導 | 1 | 擔任專輔教師 |
(二)職缺及聘期:代理教師聘期預計自112年8月0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(實際聘期依聘約及教育主管機關核定
辦理之)。
(三)教師主要工作內容:
1.本代理教師除遵守教師聘約規定,依專業精神協辦學校輔導相關業務事宜。
2.協助發展學校特色活動,與相關教學及行政工作。
3.協助其他臨時事項。
(四)代理教師正取者未於錄取公告限期內完成報到者,取消其錄取資格,由甄選備取名次依序遞補之,並不
得異議。
三、甄選資格:
1.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
2.未有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31條、33條、34條或「教師法」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。
報名資格:
★專輔代理教師
1.「輔導、諮商、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」+大學以上畢業者。
雲林縣臺西鄉臺西國民小學 第3次 招考112學年度專輔代理教師甄選簡章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