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國民教育法、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師資培育法及各施行細則。
(二)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。
(三)、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。
(四)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。
(五)、雲林縣政府中華民國112年7月14日府教學二字第1122433297號函辦理。
二、甄選名額、聘期及工作內容:
(一)甄選類別及名額:(名額以教育主管機關核定員額為依據)
1.
類別 | 名額及聘期 | 專長需求 | 備取 | 備註 |
國小普通班 代理教師 | 代理教師2名 (聘期112年8月01日至113年7月31日) | | 2 | |
2.
科別 | 名額及聘期 | 專長需求 | 備取 | 備註 |
國小普通班專任輔導員 | 專輔代理教師1名 (聘期112年8月01日至113年7月31日) | 輔導 | 2 | 擔任專輔教師 |
(二)職缺及聘期:代理教師聘期預計自112年8月0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(實際聘期依聘約及教育主管機關核
定辦理之)。
(三)教師主要工作內容:
1.協助發展學校特色活動,與相關教學及行政工作。
2. 協助指導、訓練學生對外比賽及社團。
3.協助其他臨時事項。
4.輔導教師應定期參加專業團體督導,提出個案報告進行研討。
5.輔導教師每年輔導知能在職教育進修時數應達十八小時。
(四)代理教師正取者未於錄取公告限期內完成報到者,取消其錄取資格,由甄選備取名次依序遞補之,並不
得異議。
三、甄選資格:
1.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
2.未有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31條、33條、34條或「教師法」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。
報名資格:
★代理教師
1.具有國小合格教師證書者仍在有效期限內者(第一款)。
2.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(第二款)。
3.大學以上畢業者(第三款)。
★專輔代理教師
1.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(第一款) 。
2.「輔導、諮商、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」+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
證明書者(第二款) 。
3.「輔導、諮商、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」+大學以上畢業者(第三款) 。
雲林縣臺西鄉臺西國民小學第二次招考112學年度代理教師及專輔教師甄選簡章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