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中華民國111年7月13日府教學二字第1112433168號函辦理。二、鐘點教師正取:李○薇 備取:無三、書法教師正取:丁○江 備取:無四、本土語教師正取:林○服 備取:無
一、依中華民國111年7月13日府教學二字第1112433168號函辦理。
二、鐘點教師正取:李○薇 備取:無
三、書法教師正取:丁○江 備取:無
四、本土語教師正取:林○服 備取:無